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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拌混凝土(砂浆)生产企业的设立
类别 |
行政许可 |
审批部门 |
靖安县工业和信息化局 |
| 项目名称 | 预拌混凝土(砂浆)生产企业的设立 | 权力基本编码 | 360107005000 |
| 设定依据 |
《江西省促进散装水泥和预拌混凝土发展条例》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经济贸易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根据城乡发展规划、预拌混凝土需求量以及道路运输负荷等实际情况,按照布局合理、保护环境的原则,编制并公布预拌混凝土搅拌站布点方案。 设立预拌混凝土搅拌站,应当符合预拌混凝土搅拌站的布点方案,并依法进行环境影响评价。 省人民政府经济贸易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公布本省行政区域内预拌混凝土生产企业、产品目录,指导预拌混凝土产品的开发与推广应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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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批业务
| 序号 | 业务名称 | 办理机构 | 办理深度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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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预拌混凝土(砂浆)生产企业的设立 | 靖安县工业和信息化局 | ||